在许多关键领域中,信托(信托或基金会)结构可以作为遗产规划的一部分而从中受益颇多。 这些利益包括:
- 继承规划
- 保护未成年人和弱势群体
- 资产保护(索赔,离婚,扣押等)
- 企业持续性
- 税务优化
- 慈善事业
- 财产隐私
信托有委托人,可以拥有保留的权力;基金会有创始人,其可以拥有对基金会管理的权利。 信托有受托人,基金会有理事会和主管。 信托受信托契约管辖,基金会受章程或细则约束。 信托和基金会都有受益者。 但是,信托与基金会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信托不是法律实体。 这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一项“协议”,其中资产的所有权由委托人转让给受托人,以信托契约中指定的受益人的利益为准。 因此,存在“分割”所有权,受托人的合法所有权以及信托契约中指定的受益人的公平权益。
基金会则是通过被称为基金会章程的私人或公共文书建立的法人实体,并在相关司法管辖区的公共注册处进行了注册。 资产管理由基金会理事会进行。转移到基金会的资产成为基金会的资产,它们不再是创始人的资产,也不是受益人的资产, 除非直到分配给该受益人的时候。
信托的适用法律通常可以在没有任何注册程序的情况下进行更改,而基金会就并非如此。 一些信托的司法管辖区也要求对信托进行注册。
Rosemont可以协助您审查选择信托或基金会的司法管辖区时的主要注意事项:
在建立信托结构之前,您应仔细考虑选择最合适的司法管辖区来管理和长期保护信托结构。一个重要的关键是选择合适的受托人,这取决于信托公司的技能,声誉和费用。 请牢记以下几点:
- 地方税收
- 法律质量
- 争议解决
- 监管环境
- 透明度
- 合规规定
Rosemont可以帮助您做出正确的信托和基金会结构选择,应首先考虑以下事项:
- 信托实体形式:信托或基金会,PTC,PTF,Vista,保留权力信托,目的信托
- 和解类型:不可撤销,可撤销,信托声明,遗嘱
- 基金会或信托的司法管辖权(适用法律)
- 受托人,理事会成员的所在地/司法管辖区
- 受托人,理事会成员的选择
- 信托保护人的选择